一、会议时间:2月27日(周六)早上08:30——11:30
二、会议地点:云南财经大学景贤楼(国际工商学院)501会议室
三、会议主持人:吴献
四、参会人员:YHDRA专家及会员
五、会议内容:
(一)信息通报
1、第38期《译丛》出刊——张开宁
由邓睿、杨红艳两位青年学者翻译、编辑和校对的第38期《译丛》已出刊,主要内容为“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新进程”。请感兴趣的专家和会员自行到研究会的网站下载。近期出刊的3期《译丛》内容,代表了国际上关于“性与生殖健康”的最新潮流,敬请关注即将出刊的第39期《译丛》。
2、医院评管小组申请成立——段学葵
为了学习如何评价医院、探索医院管理模式,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段学葵作为医院评管小组的负责人,在会上分享了小组的申请,介绍了小组的基础情况,包括小组申请背景、目标等。
3、项目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影响——高矗群、侯丽君
由云南省防艾局资助的“云南省第三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评估专题调查项目”,由多家单位/机构联合评估,将客观、科学的评估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期间(2011-2015年),各类项目对云南防艾工作的影响,产出“项目对云南省防艾工作的影响评估报告”。云南省健康与发展研究会承接的子项目“项目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影响”,在项目组的共同努力下,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初稿。侯丽君对项目的背景、产出及工作进展做了简要汇报;云南中医学院的高矗群老师介绍了项目的报告框架及方法学。
4、妇女、儿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全球战略——张开宁
张开宁老师与参会者分享了一份关于青少年健康的英文资料——《妇女、儿童及青少年健康的全球战略》。“全球战略”中的创新点是将青少年首次与妇女、儿童一并列为中心对象。需要申请相关项目的专家和学者,要关注这三个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的生存、成长及转换。
(二)专题讲座
老年人的婚姻——张京
研究会邀请了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张京律师,计划在研究会2016年的双月例会上举办6次“老年人法律专题系列讲座”。
本次例会的讲座主题是“老年人的婚姻(离婚、再婚与同居)”。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婚姻现状、老年人的离婚、老年人的家庭重组。其中,重点讲了老年人的离婚及家庭重组。
首先,关于离婚,张京律师介绍了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,并分析了协议离婚的特点和缺陷,以及关于诉讼离婚的7种情形。关于老年人离婚后的财产分割,张京律师通过案例分享,让大家了解到怎样在合乎道德及法律标准的前提下,最大化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其次,关于老年人家庭重组,张京律师认为孤寡老人再婚,不仅能减轻子女的负担,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、心理健康发展,还能减少和防止嫌弃、虐待、遗弃老人行为的发生。但由于很多老年人因草率结婚、子女干预或有人借婚姻索取财物等,使得重组家庭经常出现闪婚闪离、财产纠纷等现象发生。为了预防老年人再婚财产纠纷,张京老师建议进行遗嘱公证、婚前或是婚后进行财产公证。另外,张京律师还介绍了关于老年人同居生活的一些常见问题,如法院为什么不受理人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、财产纠纷等。
张京老师在讲座中通过精彩的案例分析,让大家对重点内容都听得懂、记得住、用得上。
(三)交流、讨论
在讨论环节,研究会首席专家董晓侬提出问题:在中国有没有遗产税?
张京律师回答:目前中国没有,但欧美国家的遗产总额超过起征点时,将按很高的比例缴税。所以国外很多富豪选择将财产捐赠,如果不捐赠这些人的子女也继承不了大部分的遗产。因此这样的制度导向导致人们向善行事。
董晓侬老师分享了西方国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,即两者完全分开,法律制裁违法行为,不应该做的事情在圣经里才会讲。在中国,是否认为法律既能约束人们的行为,使人向善有道德?又能制裁不法行为?
对此,张京老师回应:在中国,法律是最低底线的道德。法律和道德从某种方面来讲是包容的关系,道德包含法律,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。但宗教的作用是法律不能替代的,但法律能引导人们向善,约束人们的行为。每个时代的法律和道德是息息相关的。
张京老师讲课诙谐幽默、通俗易懂。讲课得到大家的欢迎和认可,此次参会的专家及会员均表示内容很“接地气”,对每个人的帮助都很大,很高兴在这次讲座中获益。